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院创文、创卫工作,彻底有效解决“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问题,3月21日下午,我院在电教大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针对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加温,再部署,再鼓劲。学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林甦作再动员讲话,院长谢南斌进行工作再部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方晖和副院长林炳壮分别对专项整治工作纪律处理和组织处理提出要求,副院长柳青主持会议。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林甦同志首先传达了市委领导对我院 “师生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林书记要求,全院师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创文、创卫工作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打好“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整治师生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问题,做到彻底杜绝,严厉整治,绝不拖市工作后腿,为我市创文、创卫工作贡献力量。林书记强调,我院是汕尾唯一一所高校,师生应该具有较高的市民文明素质,大家要以身作则,树立模范,自觉遵守文明安全交通规则。接下来,我院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对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彻底有效解决“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问题。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谢南斌同志就专项整治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工作进行再布置。一是出于学生交通安全考虑,学院全面禁止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到校上学、放学。学生在校外的非上课时间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的,要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对于违规者学院给予严肃处理。教职工(特别是住校家属)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学院要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一律不准进校,并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教育师生员工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自觉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超载;三是建立责任团队和责任人制度,各系要组建责任团队,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实行“结对子、人盯人”措施,教育督促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各行政处室要配合各系做好协助督促工作,并承担连带责任。谢院长强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会上,吴方晖副书记和林炳壮副院长就专项整治师生不文明交通行为相关纪律处理和组织处理分别提出了意见和要求,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突出效果,达到专项整治的预期目标。

最后,柳青副院长强调,希望大家强化树立“全员一盘棋思想”,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共同形成强大合力,为汕尾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