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等相关规定,因第二轮招聘部分岗位尚未招满,现开展第三轮滚动招聘工作,我校拟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共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约700亩(其中410亩为新校区待建用地),设有10个二级学院,开设了48个专业,拥有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汕尾市创新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汕尾市海洋产业研究院,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汕创新创业基地、人才驿站。学校秉持“厚德笃学、求真尚能”的校训,全力推进“扩容、提质、强服务”和“双高”院校建设工作,诚邀国内外有志之士,加入汕职,共筑伟业。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zpgg/content/post_4796943.html)
六、报名
本轮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00至21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本轮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已于2025年5月9日至16日及2025年8月11日至29日报名参加本次第一、二轮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不得参加第三轮招聘。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开招聘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工作,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十二、联系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0660-3394959
附: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