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进行清算和退费。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及学校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进行住宿费清算与退费。

二、退费工作分两批进行,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第一批,2020届毕业生在6月底前完成退费工作;第二批,非毕业生将于7月初至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退费工作。

三、退还的住宿费将统一转至各位同学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上,届时请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