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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作者: 时间:2014-09-27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105)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局《关于印发< 汕尾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人发[201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控制目标要求,结合单位现有在册工作人员实际及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我院岗位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为我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适用范围

学院在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单位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承担大专学历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承担成人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承担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开展其他多种形式和层次的办学活动;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工作、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合作和交流。

(二)人员结构

1、基本情况: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为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归口市政府管理。

2、人员编制情况:现有编制375个。配备领导职数5个,其中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任院长);副院长2人。内设机构18个,其中,管理机构9个,分别是:(1)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2)组织人事处;(3)教务处;(4)学生处;(5)科研处;(6)成人教育处;(7)后勤管理处;(8)财务处;(9)监察审计处。教学机构8个,分别是:(1)中文系;(2)数学系;(3)艺术与体育系;(4)外语系;(5)电子信息系;(6)经济管理系;(7)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8)公共课教学部。教辅机构1个,为:图书馆。

3、现有在册正式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53人。其中,管理人员62人(单位领导正职2人、副职2人;学院内设机构领导正职14人;学院内设机构领导副职31人;处室、系部内设科室正职12人;其他管理岗位1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的17.6%;专业技术人员(含教辅单位人员)总数268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的75.9%;工勤技能人员23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的6.5%

4、兼职情况:管理岗位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肩挑人员58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1人。

五、拟设岗位情况

我院拟设岗位总量400个。其中,管理岗位102个,岗位总量的25.5%专业技术岗位280个,岗位总量的70%;工勤技能岗位18个,占岗位总量的4.5%。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设置岗位2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等系列,设置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打通使用。

(一) 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拟设102个,占岗位总量的25.5%。其中,四级岗位2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五级岗位3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9%;六级岗位17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6.7%;七级岗位30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9.4%;八级岗位45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44.1%;九级岗位5个,占管理岗位总量的4.9%

(二)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拟设28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8个),占岗位总量的70%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7%

1)正高级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1%。分别为,三级岗位2个,占正高级岗位总量的40%;四级岗位4个,占正高级岗位总量的60%

2)副高级岗位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4.6%。其中,五级岗位14个,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20%;六级岗位28个,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40%;七级岗位27个,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40%

中级岗位1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45%。其中,八级岗位38个,占中级岗位总量的30%;九级岗位50个,占中级岗位总量的40%;十级岗位38个,占中级岗位总量的30%

初级岗位7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28%。其中,十一级岗位40个,占初级岗位总量的50%;十二级岗位39个,占初级岗位总量的50%

(三)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等级、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拟设18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4.5%。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6%;技术工三级岗位7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4.5%;技术工四级岗位4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2.2%;技术工五级岗位6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3.3%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方案的起草过程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学院成立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长及纪委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各处(室)、系(部)及直属部门负责人,负责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的领导和决策工作。下设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2、学院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并要求各部门召开部门动员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讨论拟定本部门岗位设置。

3、组织人事处综合各部门拟设岗位意见,拟定本岗位设置方案,交学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二)岗位等级、数量、结构比例设置的有关说明

根据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展岗位设置和人聘用,应使有在册正式工作人,按职务入相位,按现有结构予以聘用;对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三)相关问题的拟处理意见

1、首次聘用时,管理岗位人员中原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保留岗位工资不变,待以后职员职级晋升所对应的岗位工资高于现执行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时,再做调整。

2、对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执行管理岗位职务工资的,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可保留岗位工资不变,待以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后所对应的岗位工资高于现执行的管理岗位工资时,再做调整。

3、在管理位人首次聘用中,按照制度入、平稳过渡、逐步到位、范管理的原,完善职员职务与职级体系,逐步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全部职员岗位制度体系。首次聘用,各管理位原职务职级对应其中管理位人专业术岗位工的,根据本人意愿,保留位工,待以后逐步规范后,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

4、在工勤技能位人首次聘用中,考虑学院工勤现状施聘用工作,今后通逐步少工勤技能位。于原工人身,但已在管理位上工作,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任兑现工资的,或已取得育系列大本、专科学历的个别优秀人学院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可加相的管理位、专业术岗的申报聘用。

5、因受聘人员由于达不到高一级岗位任职条件而只能聘任到低一级岗位,上级岗位数将顺延至下级岗位使用。

6.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人员,只占管理岗位数。

7、考虑到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大、是高层次人才聚集之所等特点,高校承担管理工作的职员一般情况下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因此,我院拟在管理岗位上实行副科级以上人员“双肩挑”,“双肩挑”人员接受双重考核,待遇实行“就高不就低”管理。

8、辅导员在设置岗位总量内,其人员岗位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第24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工委思[2009]16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待遇实行“就高不就低”单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