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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1-12 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根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人〔2017〕5号)、《关于印发( 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号)和《关于印发( 汕尾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人发〔2010〕3 7 号)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按照全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控制目标要求, 结合单位现有在册工作人员实际及学院事业发展需要, 合理设置我院岗位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 为我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 宏观调控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 精简效能的原则;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坚持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适用范围

学院在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 工作职责

(一)承担大专学历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承担成人大专以上学历教育;

(三)承担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

(四)开展其他多种形式和层次的办学活动;

(五)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工作、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合作和交流。

五、拟设岗位情况

根据编制数和我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设岗位总量504个其中, 管理岗位106个, 占岗位总量的21.03%,专业技术岗位380 个, 占岗位总量的75.39% ; 工勤技能岗位18个, 占岗位总量的3.57%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设置岗位342个, 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0 % ;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审计、经济、医疗卫生等系列, 设置岗位3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 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打通使用。

(一)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 教学机构及教辅机构列入专业技术岗位) 拟共设106个, 占岗位总量的21.03%。其中, 四级岗位2 个,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1.88% ; 五级岗位4个,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3.77% ;六级岗20个, 占管理岗位患量的18.86%; 七级岗位29个,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27.35% ; 八级岗位45个,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42.45% ; 九级岗位6个, 占管理岗位总量的5.66%。

( 二) 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拟共设380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38 个) , 占岗位总量的75.39% 。其中,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34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13个) , 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5% 。

1. 正高级岗位19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 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分别为, 三级岗位8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0个) , 占正高级岗位总量的4 0 % ; 四级岗位11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 占正高级岗位总量的60% 。

2. 副高级岗位114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11个) , 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 % 。其中, 五级岗位23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 个) , 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2 0 % ; 六级岗位46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5 个) , 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4 0 % ; 七级岗位 45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4 个) , 占副高级岗位总量的4 0 % 。

3.中级岗位209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1个) , 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5.2 % 。其中, 八级岗位63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6 个) ,占中级岗位总量的3 0 % ; 九级岗位83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9 个) ,占中级岗位总量的4 0 % ; 十级岗位63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6个),占中级岗位总量的30%。

4.初级岗位38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0%。其中,十一级岗位19 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 个) ,占初级岗位总量的50 % ; 十二级岗位19个( 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 占初级岗位总量的50 % 。

( 三) 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等级、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拟共设1 8 个, 占岗位设置总量的3.57% 。其中,技术工二级1 个, 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6 % ; 技术工三级岗位7 个, 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4.4 % ; 技术工四级岗位4 个, 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2.2% ; 技术工五级岗位6个, 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33.3% 。

六、管理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学院成立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院长及纪委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学院各处( 室) 、系( 部) 及直属部门负责人, 负责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和决策工作。下设岗位设置工作办公室( 挂靠组织人事处) , 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岗位等级、数量、结构比例设置的有关说明

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最高级岗位辅系列低于专业技术系列,三级岗位8个全部用于专业技术岗,辅系列不设。

(三)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系列的人员, 只占管理岗位数。

(四)考虑到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大,是高层次人才聚集之所等特点, 高校承担管理工作的职员一般情况下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因此, 我院拟在管理岗位上实行“双肩挑”, 人员接受双重考核, 待遇实行“就高不就低”管理。

(五)辅导员在设置岗位总量内, 其人员岗位按《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粤组字〔201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 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第2 4 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 粤教工委思〔2009〕16号) 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认真落实辅导员的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双重身份,辅导员职称评聘实行单列评审。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