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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师德模范”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9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及《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汕职院党〔2018〕45号),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满5年的全校在岗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原则

民主推荐、公开评选、实事求是、师生公认、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一心一意,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受到师生的赞誉;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热情帮助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3.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挑重担。

5.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团结合作,协同创新;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不骄不躁。

6.成绩显著。在师德方面有感人事迹,具有崇高的思想品格、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立德树人,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尤其要突出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爱生如子,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一线教师(含辅导员)。

四、奖项设置及相关说明

1.“师德模范”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5人。

2.获得“师德模范”称号的教师,若师德出现问题或者不能履行教学、科研等工作职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师德模范”称号。

五、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8月24日,由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提名并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人员不限于本单位),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资格审查。8月28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上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师生投票。8月31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校师生线上线下投票选出“师德模范”候选人建议名单5-7人。

4.组织评审。9月1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校评先推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评审工作,拟定3-5名获奖人选。

5.公示上报。9月2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由学校党委会审定。

六、上交材料

候选人需上交《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1份及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3份。候选人上交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由所在单位于8月26日前统一上交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swzyrsc@163.com。联系人:赖祥溢、石珮嘉,联系电话:0660--3394959。

七、表彰奖励

1.“师德楷模”荣誉获得者,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颁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模范”荣誉证书。

2.获表彰情况将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任和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师德标兵”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3.学校将大力宣传“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开展向“师德模范”学习活动。

八、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由分管师德建设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督导、组织评审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2.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评选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人选,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将推荐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3.严肃评审纪律,评选推荐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以及疫情防控期间有担当有作为、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要把每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要通过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宣传和表彰,充分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职工见贤思齐,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素养和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高等院校。

 

附件: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