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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16-11-01 点击数:

2015-2016学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5—2016学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wvtc.cn/html/list_1276.html查阅。

一、概述

2015-2016年度,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秉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着力发挥教代会、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主渠道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量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校园网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报告期内在学院校园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新闻1100多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0条。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

(1)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包括一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发展规划以及工作计划等信息。

(2)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就业信息,学籍管理信息,教学、科研信息,资产管理信息,人事任免、招考录用信息,职称评审信息,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的招投标信息等。

(3)办事机构、职能分工。包括学院各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内设科室、办事程序等信息。

(4)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情况。在招生章程方面,我院认真制定《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审查通过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院网站进行公布。在招生计划方面,我院认真编制招生计划,2016年招生计划数为2910人(含五年制转段数),实际共录取新生2932名,其中“3+技能证书”高职类批次录取25名,三二分段录取113名,第三批A线批次录取591名,最低分数线文科360分、理科330分。第三批B线批次录取1748名,最低分数线文科260分、理科210分;五年制转段生455名。我院无招收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招生咨询方面,我院公布2部招生咨询电话,开通QQ、微信以及4个招生咨询群为学生提供招生咨询,并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在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方面,成立专门纪检监督机构,对外公布纪检投诉方式方法,对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年以来未收到投诉上访信息,未发现违规事件。

(5)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

(6)财务信息公开情况。2015~2016学年度,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公开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教育收费项目信息与投诉方式、招投标公告等信息,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监督。

(7)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我院主动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和财务处网站公开预决算收支报表。学院预决算由学院教代会通过,不断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

(8)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我院全面落实教育收费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公告栏、招生简章等途径主动公开。

(9)公开招投标信息。我院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遵循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要采购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府采购网及学院网站等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投标信息,并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2.公开栏

通过学院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单位相关信息。

3.各类年鉴、手册、报表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4.新闻媒体

积极向广东教育网、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汕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学院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未收到师生或社会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为无。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通过教代会、工作访谈、调研以及其他渠道收集并听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发动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本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做法。我院主要通过电话咨询、院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与公众增强互动。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院实施信息公开以来,一直致力于把信息公开打造成为民主治校的重要平台。实际上,广大师生员工对我院信息公开实施状况普遍满意。并通过这个平台积极参与学院管理和建设,对学院发展提出了大量的有益的建议。另一方面,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进一步统筹协调,加强督查督办,激发基层活力。

查摆不足,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与深化。今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具体做到:

(一)提高认识。继续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院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拓宽公开范围。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目录的编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征求全院师生员工的意见,推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对师生关注度高的学院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探索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定的公开制度。

(三)创新手段。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广泛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