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授予一批城乡社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广东省有11家单位获此殊荣,其中院校3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榜上有名。

12月7日下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授牌仪式在我校科学楼会议室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庄红琴,学校党委书记林来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徐海茹,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黎学斌,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陈锦标等出席仪式。仪式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吴方晖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庄红琴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牌匾。

仪式上,林来平对汕尾市红十字会的指导帮助下表示感谢,对学校红十字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二是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三是全面提高学校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水平;四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他指出,学校将继续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树立和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品牌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为汕尾红十字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徐海茹宣读广东省红十字会印发的《关于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的通报》。

 

黎学斌表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以抓好学校教学为前提,将丰富多彩的红十字活动与学校的育人理念有机融合,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载体,红十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前途和希望,做好红十字青年工作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德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汕尾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汕尾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活力、增添新亮点。